“在2020年度全省第一次贫困县纪委书记工作例会上,昌宁县纪委监委因在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中成案率低被‘点名’。针对该问题,我们一定要高度重视,深刻查找存在问题,制定有效的整改措施。”日前,昌宁县纪委监委召开纪委常委会议(监委委员会议),对学习贯彻2020年度全省第一次贫困县纪委书记工作例会作出安排。
会议认真贯彻2020年度全省第一次贫困县纪委书记工作例会精神,结合该县工作实际,直指全县在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方面存在的困难问题,提出针对性的整改措施,要求各位常委(委员)对照分工和职责牵头抓好整改。
“提高发现问题能力,加强纪检监察干部及村监委的教育培训,提高业务水平和综合能力,持续深入开展‘三访’活动,结合‘蹲点式、体验式、捆绑式、交叉式、推磨式’监督,深入基层、深入农户排查问题线索……”会议提出了提高发现问题能力,形成监督工作合力,提高问题线索质量和处置成案率,持续释放执纪审查威慑力等四个方面的整改措施。
该县下一步将扩大问题线索来源,深刻挖掘、找准问题,强化中央、省、市巡视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的监督检查,提高巡察质量、办案质量、加大排查力度。对主责部门开展日常监督,了解掌握其工作落实情况,及时发现进度滞后、工作推进不力等问题,督促其拿出具体措施,强化跟踪问效和台账管理,发现的问题逐件对账销号。持续落实加强监督执纪问责,把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贯穿脱贫攻坚全过程,精准施治脱贫攻坚工作中的形式主义、官僚主义问题,坚持严管与厚爱结合,一手抓严格监督执纪问责,一手抓教育鼓劲,关心关爱基层干部。
“脱贫攻坚战已进入决胜的关键阶段,纪检监察机关要把自己摆进去、把职责摆进去、把工作摆进去,找准监督执纪问责方面的短板,发挥好监督保障执行作用,持续巩固脱贫攻坚成效,为决战决胜脱贫攻坚提供坚强纪律保障。”该县纪委监委主要负责人表示。(倪慧芳)